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2.“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的时候”表示当它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妹子”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所拥有的能力里面时。这从“看见”、“鼻环”、“镯子”、“手”和“妹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发觉或认识到(到2150节);“鼻环”是指神性良善(参看3103节);“镯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105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091节);“妹子”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参看2508, 2524, 2556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是指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对真理的情感的能力里面。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主里面的结合就是神性婚姻本身;神性婚姻是天上的婚姻(天上的婚姻同样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以及婚姻之爱的源头(参看2727-2759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婚姻是论述的主题时,它在内义上表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至高意义上则表示存在于主里面的神性婚姻。因此,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在此并非表示别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婚姻本身,但一个被引入另一个是订婚,或结婚之前的状态。然而,此处描述的,是订婚之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正如一个未婚少女拥有订婚,随后作为妻子与丈夫结合的能力在里面,对真理的情感同样拥有被引入神性真理,并以这种方式与神性良善结合的能力在里面。此外,对主来说,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就在祂对真理的最初情感和之后对真理的一切情感的核心处,因为耶和华自己就在它的核心处。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能力的源头。
1874.在与善灵交谈时,我说,圣言中的许多事物,甚至比任何人所能相信的还要多的事物,是照着表象和感官错觉来说的,如:耶和华向恶人发怒,发震怒、烈怒;以摧毁和灭绝他们为乐,甚至杀害他们。但圣言之所以说这些话,是为了避免打碎人们的自我错觉和恶欲,从而把它们转向新的方向。因为不说让别人明白的话,也就是不根据表象、错觉和谬论说话,就像把种子撒在水里,并且就是在说会立刻被拒绝的话。尽管如此,照着表象和错觉所说的这些话仍可以充当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的总体器皿,因为一些真理可以被引入它们。首先是这一真理:一切事物皆来自主;接着是这一真理:主虽允许事情发生,但一切邪恶皆来自魔鬼灵;然后是这一真理:主规定并安排,邪恶应当转变为良善;最后是这一真理:从主而来的,只有良善。因此,字义随着上升而逐渐消失,并变得属灵,然后变得属天,最后变成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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